完成所有程序之後、若要留在日本的話,需要申請配偶簽證。
東京入國管理局
東京都港区港南5丁目5-30
03-5796-7111
外國人諮詢專線(有會講中文的)
http://www.immi-moj.go.jp/info/index.html
tel:0570-013904 (IP.PHS.海外:03-5696-7112)
平日 午前8:30~午後5:15
申請表格下載
http://www.moj.go.jp/ONLINE/IMMIGRATION/16-2.html
我當初是短期滯在觀光簽(簽證90天)進來到日本,將變更為日本配偶簽證(簽證1年或3年),通常第一次申請都會只給一年。
準備資料
1。女方護照
2。兩吋大頭照1張
3。在留資格變更申請書
4。身元保証書(日方配偶填寫)
5。質問書(日方配偶填寫越詳細越好)
6。婚後在日戶籍謄本
7。婚姻證明書 (在大使館申請需日文翻譯)
8。日方配偶的住民票+住民課稅證明+住民納稅證明
9。兩人交往照2~3張(證明交往時的資料都可附上)
10。雙方的印章
”以上提出的文件申請都是要在三個月內喔“
※到入國管理局辦理時間越早到越快結束,若不想等太久建議要提早去比較好哦。
當初我是八點半開門上二樓「在留申請」有個星星符號位置窗口排隊,
會有人員幫您確認資料之後會給您一張號碼排與明信片(讓您填寫住家地址)等候受理
(若是不會寫的地方可以空起來、人員在確認資料時會用螢光筆、請你補上之後教您要寫什麼內容)、
九點再留審查B區窗口開始叫號碼、大約十點前即可辦理結束。若是太晚去的話,可能需要等候時間就會比較久!
再留審核的工作天數約1-2個月期間、若您跟我一樣是觀光簽證要轉換成配偶簽證的話在未收到明信片之前、
入管人員建議不要出境日本。若是出境的話這些資料程序又要重頭申請喔。
(他會在您的護照上蓋章,當出入境的期限可以延長兩個月)
然後他會給您一張受付票“此張要收好喔~等到明信片收到後連同此張一起去入館領取在留卡。
之後就是耐心等待明信片到來,之後再到入管局領取簽證!!!
(我從申請到收到明信片大約等了3−4週左右)
準備資料
1。明信片
2。申請時受付票
3。護照
4。收入印紙¥4000(領取當天可在一樓便利商店購買,或著事前到郵局購買也是可以的)
然後就到2樓的A窗口排隊,到櫃檯後他會給你一張”手数料納付書“,把收入印紙貼上簽名就可以囉。
之後人員會給您一張號碼牌。叫到好之後就會直接給您在留卡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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